主持人问:有读者来信问,一年前,朋友从我处借走了50万日元,说好3个月后一笔还的。可到现在,不知道用电话书信催了多少次,愣是没还钱。宋律师,你可不可以帮我找警察商量商量,让警察下个命令让他还呢?
宋炜译答:根据写信人所提供的讯息,基本可以认为日本警察不大可能帮你这个忙。根据日本的《警察法》,警察的工作仅限于制止犯罪、保护市民、追捕犯罪嫌疑人、维持交通秩序等。简单一句话,警察的工作仅限于维持、创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在日本工作、学习、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麻烦事。万一涉及到法律麻烦时,首先要学会区别该事件属于刑事事件还是民事事件。如果涉及到犯罪的刑事事件,可以积极寻求警察的帮助。比如在工厂劳动时,被厂长打了一个耳光,事后鼻青眼肿医治了一个星期。但如果仅仅是平等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纠纷,属民法管辖范围,日本警察遵循“民事不介入“原则,将不会处理。本问题中的如果仅仅是平等主体的催讨欠债就属民法管辖。当然了,催债不还,作为一种法律事件而言,必然有其前后的经纬过程。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它既有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又有可能仅仅是一个民事行为。
比如诈骗就属于典型的该类犯罪。如果某一行为构成犯罪,必然能在《刑法》中找到与其对应的法律条款,所谓“法无明文不为罪”。相反,如果仅是存在于朋友之间的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雇主与雇工的劳动报酬纠纷等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人身关系的冲突,就不构成犯罪,仅适用《民法》来解决矛盾。当然日本警察也不会介入。我们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民事事件向刑事事件的转化。债主欠债不还,债权人万分烦恼,找警察,警察不帮忙;去法院打官司又旷日持久。走投无路,企图借助暴力强行夺回钱财。这种想法万万不可。赖账的债务人没有犯罪,而债权人却作为现行犯立刻逮捕,太得不偿失了。
该类事件的正确解决途径在于请求裁判所命令对方支付欠款。如果你觉得去裁判所手续繁琐,旷日持久,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
最后,我想提醒一下的是,证据收集、保存的问题。这直接关系到胜诉与否。我经常讲一句话:法庭上没有事实,只有证据。任何人都没法把过去发生的事实复原再现,只有通过各种各样的证据将过去发生的事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逻辑推理。具体地落实到朋友之间的借钱,一定要制作借用书,由对方签字画押。如果金额较大,对对方没有充分信任的话,请公证处制作一份附带强制执行文件的公证书也不失是一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