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报网讯
日本东北电力公司4月7日表示,在女川核电站1~3号机组反应堆厂房,反映地震烈度的“地震加速度”在东日本大地震时超过了设计标准。东北电力称:“因设计上留有余地,所以此次地震不会立即损伤反应堆的安全性。”
日本东北电力公司4月7日表示,在女川核电站1~3号机组反应堆厂房,反映地震烈度的“地震加速度”在东日本大地震时超过了设计标准。东北电力称:“因设计上留有余地,所以此次地震不会立即损伤反应堆的安全性。”
在此次地震中,东京电力公司的福岛第一核电站2、3、5号机组的标准也被超出。各大电力公司在抗震设计中预想的“标准地震动”是否妥当或将接受质疑。
东北电力介绍称,标准值是假设宫城县附近海域发生里氏8.2级地震,并在考虑地基和地质结构后计算得出的。公司分析安装在厂房内的地震仪数据后发现,1号机组5楼及屋顶等共9处测得的加速度超过了标准值。
由于2005年宫城县附近海域发生地震时,地震加速度超过了女川核电站当时抗震方针的理论上限,因此东北电力在2006年修订方针时上调了标准地震加速度。
东北电力还表示,即使遭遇超出上调后震动加速度的地震,也能确保核电站的安全性,但为安全起见,公司仍进行了强化抗震施工。日本原子能安全委员会也认为该公司的判断是正确的。
东北电力还表示,女川核电站的潮位仪测得的海啸高度为13米。核电站厂区的高度在地面下沉后仍有13.8米,因此尽管冲上斜坡的部分海水进入了厂区,但主要厂房未遭水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