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 正
第一次打工,是帮人写状子。
那年我十一岁,上中学一年级。
记得是夏天的一个星期日,一早就有人来接我,要我到邻镇一个远房亲戚家,说是有事要使唤我。
亲戚家姥姥孀居,膝下有一儿两女,都和我差不多大,按辈分我要叫他们表舅表姨。那姥姥岁数也不大,那时顶多三十出头。
在乡下,孀母幼儿不免受人欺负,状子就是告邻居侵吞宅基地。当下由姥姥口述,我先记下来整理成文,再读给她听,看有没有遗漏和词不达意的地方。最后再誊写出来按上手印儿。
我在葡萄架下绞尽脑汁琢磨词句时,姥姥就在旁边的青石凳上擀面条。那时的天气虽然不像现在这样热,姥姥的脑门子上还是布满了汗珠。她穿着一件薄薄的的确良花布衫,丰满的胸部随着擀面杖的滚动上下摇晃。在我小时候,是经常可以看见妇女们在大门口奶孩子的,反是这隔了一层薄布的朦胧让人有点意马心猿。
打工的报酬是一大海碗面,手擀捞面上打了厚厚的西红柿鸡蛋卤,上面撒了几粒小葱花,外加一盘花椒油拌长豆角。看着表姨们碗里的鸡蛋远没有我多,令我很不好意思。大表姨比我还大一岁,上五年级,用姥姥的话说,那字写得是一溜歪斜,啃吃半天也写不满一页纸。
总之,姥姥对我写的状纸很满意,下午专门把我送了回来,见人就夸我有出息,见到我母亲更是赞不绝口。当她揽着我的头又笑又说的时候,我心里萌生了一种不曾有过的感觉,当然,最多的还是那种自豪感。
在回来的路上,我偷偷拉了拉姥姥的手,那上面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布满了老茧,而是软软绵绵的,还有几分凉意。
第一次打工,还没成年,成年后留学却没打过几次工。倒是现在,成了一个打工族,每天为衣食奔忙不停。往事真是不堪回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