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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朱永冲家属:用余生讨公道
日期: 12年05月3期 评分: 10.00/1
死者朱永冲家属:用余生讨公道
朱永冲的母亲在法院前失声痛哭
家属:用余生讨公道

研修生遭殴致死 凶手获刑五年

本报讯(记者 孙辉)5月17日下午,千叶地方法院开庭,就去年10月中国人研修生朱永冲(当时23岁)被日本人同事印南义之(当时38岁)用铁棍殴打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被以犯有伤害致死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死者的父母对这一判决结果非常不满意,称要用余生来为孩子讨一个公道!

2009年3月,朱永冲和其他5名中国人以研修生身份来到日本,一起在位于千叶县铫子市三崎町的水产公司新场产业工作。这家公司有六、七名日本人正式职员,现场工作人员多是中国研修生。因为朱永冲很勤快,又很有责任心,来日本不久就深得老板赏识,劳动现场的负责人离开时,会让朱永冲负责,由他来安排并指挥、分配劳动任务。这让在这家公司工作多年的印南义之感到不满。两人的矛盾日益尖锐,最终酿成了悲剧。

2011年10月29日上午,朱永冲驾驶铲车在工厂里搬运鱼货时,与印南义之驾驶的铲车擦碰,于是印南义之抡起一根1.15米长、直径2.6厘米用来砸冰块的铁棍殴打朱永冲的头部,并用脚连踢其伤处,朱永冲被打得膜下出血,送往医院后不治死亡。

故意杀人却说是伤害致死

17日下午,多家中日媒体记者旁听判决,并参加原告方召开的记者会。从山东赶来的朱永冲的父母,在判决后情绪激动、失声痛哭,指刑罚太轻,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朱永冲的父亲朱庆民对这次判决结果非常不满意,在法庭外向记者哭诉,明明是故意杀人,现在是伤害致死。五年啊!中国人的命啊!才是五年,能叫人服不?我要上诉,为我的孩子讨个公道,我要用我的余生,来为我的孩子讨一个公道!

该判决结果也让许多华人同胞感到忿忿不平。该案的轻重关键在于取证,全日本华人华侨总工会执行委员长吴晓亮向《中文导报》记者介绍,因案发时只有朱永冲、印南义之和公司老板在现场,且受害人已经死亡,要证明故意杀人在取证上非常难。

虽然朱永冲的代理律师指宿昭一之前也曾表示,印南义之用铁棍故意行凶,有恶意杀人的意图,如果可以认定为杀人罪,按照日本的法律最低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最高将是无期。但最终警方仅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名将其逮捕。

杀人为何只判5年

这一判决结果在网络上也掀起轩然大波,中国网友们普遍认为千叶县地方法院的量刑过轻,有评论认为,中国人的命在日本太不值钱了,活活打死一名中国研修生,仅判5年有期徒刑,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中国有句老话叫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按照中国的法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个案子如果放在中国,无论被告有无故意杀人嫌疑,至少也得判十年。

据本报记者了解,日本法律对伤害致死案的判决尺度较大,如果不能断定性质极其恶劣,判决相对较轻。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被判定为伤害致死的案件有97件,除少年犯罪不定期刑外,被判刑20年以上的有4人,被判10年(含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16人,被判8年(含8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17人,被判3年(含3年)以上8年以下的有37人,被判3年以下的有3人,被判缓刑的有2人,无罪2人。

从统计可见,多数伤害致死案被告被判3年以上8年以下徒刑,而被判超过10年的罪犯多数还犯有其他罪行。

因该案警方单纯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名将被告逮捕,法院也是依据犯有伤害致死罪的法律进行审判的,从案件审理开始就难以定为重罪。齐藤启昭审判长在判决中称,虽然被告反省了罪行,但罪责严重,不适合缓刑。从审判长的措辞中可以看出,在法官看来,没有判缓刑,定为实刑已经算是严惩凶手了。

期待民事诉讼有突破

朱永冲家庭并不富裕,在山东农村,有养儿防老的习俗,虽然父亲有两个女儿,但他们希望要一个儿子,基于国家政策只能生一个小孩,为了生这个儿子,朱永冲父母在生朱永冲时还交了1万元罚款,当时这笔钱可以盖一栋房子。

作为家中唯一的儿子,朱永冲为了帮助家里减轻一些负担,他来到日本来做研修生。到日本以后,两个姐姐都出嫁了,在山东农村,嫁出去的姑娘是泼出去的水,他经常家人联系,告诉家人,明年3月研修结束后就回国和未婚妻结婚,担起家里的责任。家里人也期盼著他早日回国,没想到却没有等到这一天。

原告律师指宿昭一在记者会上表示,家属不服判决,今后要继续进行民事诉讼,追究接收公司的责任,并索求赔偿。

据了解,朱永冲加入了外国人技能实习生综合保险,按照规定朱永冲家属可获得700万日元保险金。如果顺利,劳灾保险也会有一笔补偿。

虽然朱永冲的父母希望被告家属在经济方面也要有所赔偿,但依据法律被告父母并没有连带责任,况且被告家境一般,估计这个愿望很难实现。

研修生遭遇折射政府不作为

尽管在日外国人研修生问题被社会各界关注,呼吁改善、废除研修生制度的声音也越来越高,但研修生工作环境恶劣,生活质量低下,社会地位不平等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朱永冲事件从另一方面来说,其不平等的工作地位也是悲剧发生的一个诱因。

律师指宿昭一在记者会上说:我感到非常愤怒,日本政府到底在干什么?尽管设有研修生咨询机构,但研修生却被打死,事发后,政府没有出面调查事件,也没有讨论采取怎样的措施,防止悲剧重演。很多中国研修生处境引人忧虑,呼吁应当立即废除研修生制度。








希望对犯人处以极刑

——朱永冲父亲的陈诉书

——我是本案受害人朱永冲(以下称:我儿子)的父亲朱庆民。虽然从律师那听说可以在法院谈我的意见,但我的心绪很乱,到底该说什么我也不很清楚。犯人辩解所说的是因为我儿子平时就经常是一种反抗的态度,事件发生时也是由于我儿子一方首先挑衅。对这样一种逃避责任的辩解,我感到非常愤怒。

我儿子是一个很听话,性格也很好的一个人。平时不喜欢与人争吵,很喜欢帮助人,时常讲些笑话来逗人开心。他有很多朋友,是我们家庭的精神以及经济支柱。犯人所描述的我儿子的为人与性格与实际完全不同。以我们对儿子的了解,我们完全不能相信犯人所描述的关于我儿子的态度与行为。

即便如犯人所说的那样,我儿子有反抗的态度,在事件发生时一边发牢骚,一边接近犯人,那也是有相当的理由的。现在他人都死了,事实到底是怎样也无法弄清楚了。但是,我确信是由于犯人平常就对我儿子以及其他的研修生采取了很恶劣的态度,我儿子是出于正义感无法容忍犯人的侮辱性的态度与行为而表现出抗议的态度。

——在这里我想到了一些事情。我儿子大约每周会打1到2次电话给我们。一般都是担心家里的事情,不太提及在日本的生活以及工作上的辛苦。经常都是聊一些关于日本街道很干净,非常有秩序等等一些比较正面的话题。

但是我儿子又一次提到了,在工作的地方被日本人说他工作没有做好而被踢过的事情。但是他说已经与朋友商量过,那以后就没有再提及与同事的矛盾的事了,因此当时我们也没太在意,但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如果当时我们多关心一下,问一问是不是还有别的苦恼,那样可能会好一些,现在感到很后悔。

——当刚听到我儿子在工作单位被暴力殴打致死时,我的头脑一片空白。我老婆也因为打击过大而晕过去了。当我们看到我儿子的遗体时,极度悲伤连眼泪都流不出来。我老婆到现在还由于过度悲伤,饭也吃不下,每天都是在床上度过。

——(对于犯人)你自己也有父母、老婆、孩子。如果你也像我儿子这样被别人杀了你怎么想?你的家人又怎么想?如果你的儿子被别人杀害你怎么办?你说我儿子是一种反抗的态度,你认为那到底是什么原因?社长就在旁边,为什么你还用铁管打我儿子?我儿子倒在地上,你为什么还要用脚去踩他?你去踩倒在地上的我的儿子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你对日本人也是持同样的态度吗?你应该感受一下被夺走儿子生命的我们家人心里的悲痛。

——对于犯人的处理,希望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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