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因走私约640克兴奋剂等毒品在大阪港被捕的中国女性李欣,29日大阪高等法院驳回其上诉,宣判无期徒刑。据了解,去年12月,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其徒刑20年,此次,大郑敏和庭长认为她以营利目的,走私毒品,因按照宣布最高刑罚判其无期徒刑。罚款与初审判决一样,为1000万日元。
高等法院认定,李曾经是在日本国际性的私毒组织的主要人员,认为“不能以毒品的量作为量刑根据。”因此认为一审判决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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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640k 一中国女性被判无期
日期:
2009/07/30 13:03
2007年7月因走私约640克兴奋剂等毒品在大阪港被捕的中国女性李欣,29日大阪高等法院驳回其上诉,宣判无期徒刑。据了解,去年12月,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其徒刑20年,此次,大郑敏和庭长认为她以营利目的,走私毒品,因按照宣布最高刑罚判其无期徒刑。罚款与初审判决一样,为1000万日元。 高等法院认定,李曾经是在日本国际性的私毒组织的主要人员,认为“不能以毒品的量作为量刑根据。”因此认为一审判决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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