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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警草率办案 两华人含冤被拘百日
日期: 16年08月1期 评分: 10.00/1
日警草率办案 两华人含冤被拘百日
该案引起日本各大媒体关注(图为检方承认错误、撤诉后,律师召开记者会)
中文导报讯(记者 孙辉)李先生(47岁)和王先生(39岁)在日本分别经营不动产公司和国际贸易公司,然而在他们事业顺风顺水时,一桩故意伤害案却将两人投入牢笼。最终在证据面前,检方承认伤害案与两人无关。7月5日,两人终于走出东京立川拘留所,此时从他们开始被羁押算起,分别被拘捕98天和113天。7月21日,东京地方检察院立川支部发布声明,伤害案与两中国人无关,属误逮捕,取消起诉。同时,东京地方检察厅和东京警视厅也正式向两位中国人表示道歉。

2014年1月22日,在东京八王子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2名男子被3人打伤,打人者乘出租车逃走,随后在事发附近吃饭的李先生和王先生遭到警方询问。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两人从未把此事放在心上,2016年3月,两人突然被警方逮捕,被“指证”为行凶者。

被拘期间,无论警方还是检方都坚信他们就是行凶者,并称“现场有很多目击证人”,“赶快承认吧”。无论两人怎么辩解,都无济于事。检方还对王先生说:“见过说谎的人多了,但从没见过像你这么会说谎的。”

事实上,起初被伤害者的目击证言称,3名行凶者身高大概是175cm、160cm、160cm。而被拘捕的两人是179cm、184cm。后来目击证言被诱改为“175cm还是170cm,记不太清楚了”。

两人被逮捕后,被限制与外界会面,商谈全都中断。王先生提出想见妻子和儿子,却被回应“赶快承认了吧”。

两人被拘期间,律师一再要求警方和检察方查看出租车的行车记录仪,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警方和检察方的积极回应。

在6月的法庭审理中,法官同意律师的要求,指示警方公开出租车录像,逃走的3人中并没有李先生和王先生,且录音中嫌犯有用韩国语对话。李先生和王先生并不会韩语。警察这才承认抓错了人。

东京地方检察厅副检察长落合义和发表道歉声明称:“对于两位的错误起诉以及所遭到的长时间拘禁表示由衷的道歉。确认行车记录仪等客观证据是搜查的关键,但为什么没有进行确认,想起来十分羞耻。”

东京警视厅也发表声明,向两位中国人表示深刻道歉。声明说:“现在正在对误逮捕原因进行追究,为防止同样的错误不再重现,我们将对警员进行彻底指导。”

李先生告诉《中文导报》记者:“想不到在日本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如果警方都那么草率办案,谁都有可能成为犯人。”

“莫名被关进牢笼,一周后女友被检查出乳腺癌,当时的心情既沉重又恐惧。”李先生说,现在虽然被释放,但心里留下阴影,不敢去太黑的地方,晚上一关灯感觉仍被关着。因被拘捕时邻居都看到了,现在虽然事实已澄清,但邻居依然不知道,不知道会被怎么看。

“这个冤案伤害的是我一家人。”王先生说起被拘那一幕仍气愤填膺:“八九个警察冲到家里,3岁女儿和5岁儿子都吓得钻到桌子下。儿子过去的理想是当警察,现在见到警察都害怕。”

两人都有自己的公司,受该案影响,经济上损失惨重。李先生说:“因被拘捕,公司损失惨重,两笔不动产交易告吹,损失约5000万日元,一家长期合作的顾问单位宣布解约,每年损失360万日元,两家中国客户也因此解约,年顾问费损失约20万人民币。”

王先生说:“刚被拘捕时还不感到害怕,觉得事实就是事实,事实总会调查清楚,当警察、检方完全不理会辩白,还要提诉,就开始担心了。被拘后,公司财务决策受到严重影响,营业额比正常时下降一半。为了不使公司蒙受更大损失,期盼早日结案,曾一度想承认自己就是案犯。”

按照日本的相关规定,冤罪赔偿非常有限(约1万日元/羁押1天和律师费),远远不能弥补两人的经济损失。下一步两人将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国家补偿。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25/16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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