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报网讯 记者 孙辉
据日本法务省统计,2008年有28名被人身买卖的外国人受到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保护,这些受保护的外国人全为女性。从国籍上看,其中泰国18人(上年5人)、菲律宾6人(上年22人)、中国(台湾)2人(上年0人)、韩国人1人(上年2人)、孟加拉国1人(上年0人)。28名受害外国人女性中,17人虽然违反了《入国管理法》,但获得了居留特别许可,还有9人被驱逐出境。
据统计,2008年受害人数与2007年相比减少12人。法务省称,这是2004年12月日本政府相关部门实施“人身买卖对策计划”后,取得的成效。
另外,从近来发现的案件中可以看出,进行人身买卖的幕后操纵者为了防止被害者逃走、报案,管理也越来越严密,麻痹被害者的“自觉性”,从表面上发现人身买卖案变得越来越困难。
根据2005年实施的《入国管理法》改正案,“进行人身买卖的组织者、教唆者,将被强制驱逐”。法务省统计还显示,上述人身买卖案件中,被驱逐的加害者(组织者)有9人,其中,印度尼西亚3人、泰国2人、中国3人(台湾2人、大陆1人)、韩国1人。加害者除了1名印度尼西亚人外,其他均为女性。在被驱逐的加害者中,还有6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