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报讯(记者 孙辉)年金好贵,需要交么?不交年金,对申请永住有影响么?早些年,外国人申请永住许可,入管部门并不考察是否缴纳年金;近年来,越来越多申请者表示,因为没有缴纳年金而遭拒。申请永住,“年金”是否是必要的考察条件,也让在日华人众说纷纭。日本法务省于5月31日正式公布了《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修订版》,“履行纳税、年金及健康保险等义务”被列为评定标准之一。年金必交已成为官方实锤。
在日本,养老金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国民年金,又被称为“基础年金”,是20岁以上未满60岁全体日本居民包括外国人,必须缴纳的年金;另一类是厚生年金,对象主要是公司职员和工薪族等,一半由雇主承担,另一半由加入者负担,金额根据工资收入等算出;此外,还有不同种类、灵活多变的企业年金制度,政治家还有议员年金制度。
日本年金机构官网定义为:在日本居住20岁以上60岁未满的必须要加入年金。
但受老龄化影响,现在日本年金制度存在支付增多的同时新加入者减少的问题,年金的财政状况越来越严峻。对于外国人来说,很多人因还不能确定是否在日本养老,并不想交年金。
此次,法务省公布的《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修订版》,是否履行纳税义务和年金(养老金)及健康保险等义务是评定标准之一。
该指导方针第一条“法律上的条件”明确规定:申请人的永住与日本国的利益相一致,未被处过罚款或徒刑,履行纳税义务等公共义务(纳税、公的年金及公的医疗保险及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所规定的提交义务等)。
附:
有关永住许可的审批标准(2019年5月31日修订)
1. 法律上的条件
(1)品行优良
作为生活在日本社会的一员,遵纪守法,日常生活与社会相融合。
(2)具有足以独立生活的资产或技能
其日常生活不成为公共的负担,从其所有的资产或技能等可预见其未来生活安定。
(3)申请人的永住与日本国的利益相一致
a).原则上持续在日本居留10 年以上。但在此期间,必须以就业签证或居住签证
在日本居留5 年以上。
b).未被处过罚款或徒刑,履行纳税义务等公共义务(纳税、公的年金及公的医疗保险及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所规定的提交义务等)。
c).现有的居留签证应是出入国管理局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附表第2 所规定的
时间最长的居留签证
d).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无有害的可能性。
※ 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无需符合(1)和(2)的条件。此外,
已被认定为难民的人无需符合(2)的条件。
2. 有关原则上必须居留10 年的特例
(1) 若是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其实际婚姻生活必须持续3 年以上,
并继续在日本居留1 年以上;若是其子女等,则必须持续在日本居留1 年以上。
(2) 以“定住者”的居留签证持续在日本居留5 年以上。
(3) 被认定为难民的人,必须在认定后持续5 年以上居留在日本。
(4) 在外交、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为我国作出的贡献得到承认,并在我国持续
居留5 年以上。
※ 请参看有关“对我国的贡献”的标准。
(5)在根据地区再生法(2005 年法律第 24 号)第 5 条第 16 款认定的地区再生计
划中标明属于该计划内区域内的公私机构,从事符合根据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
法第 7 条第 1 款第 2 项规定对该法附表 1 之表 5 栏所列活动作出规定之事宜(1990
年法务省告示第 131 号)中第 36 项或第 37 项的活动,通过该活动对我国作出的
贡献得到承认者,并在我国持续居留 3 年以上
(6)根据就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附表 1 之表 2 的高级人才栏中的标准作出规定
之省令(以下简称“高级人才省令”)规定计算所得分值在 70 分以上,且符合下列
条件者:
a).作为“外国高级人才”在我国持续居留 3 年以上。
b).在我国持续居留 3 年以上,并在以永住许可申请之日起 3 年前已在依高级人
才省令规定计算分值时被认定为得分在 70 分以上
(7) 根据高级人才省令规定计算所得分值在 80 分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a).作为“外国高级人才”在我国持续居留 1 年以上。
b).在我国持续居留 1 年以上,并在以永住许可申请之日起 1 年前已在依高级人
才省令规定计算分值时被认定为得分在 80 分以上
(注 1)关于本审批标准,如果目前拥有“3 年”居留期限,则作为上述1(3)的 c)
的“时间最长的居留签证”来处理。
(注 2)上述 2.(6)的 a).中的“外国高级人才”是指分值计算结果被认定为 70 分以
上并居留在我国者,上述 2.(7)的 a).中的“外国高级人才”是指分值计算结果被认定
为 80 分以上并居留在我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