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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闻界抗议“保密法案”损害采访自由
日期: 13年10月3期
中文导报讯 记者 张石

目前,日本正在紧锣密鼓地为创设统筹外交及安全政策的日本版“国家安全委员会”(NSC)进行各种准备活动,并将在今年秋天的临时国会上通过相关法案。与此配套,日本政府考虑从严制定《特定秘密保全法案》,规定对泄露国家机密情报的国家公务员可判处比现行法律更严厉的5至10年有期徒刑,并且对为得到秘密情报而工作的人、教唆公务员泄露机密的人,都将处以重罚。日本新闻协会10月2日对《特定秘密保护法案》表达“强烈危惧”,并向政府提出意见书,指出新闻采访及报导的自由不容限制,(该法案)有损害国民知情权之虞。

早在2007年,安倍第一次任首相时,就想建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他认为政府的安全保障和危机管理的指挥机能和组织很弱,想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SC)为蓝本,创设自己“国家安全委员会”,强化日本内阁和首相官邸的安全保障机能。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是为了对应美苏冷战态势在1947年创设的,用以协调军队(包括海、陆、空以及海军陆战队)及国内情报及国家安全机构,制定统一的外交安全政策。日本现有“安全保障会议”,属于内阁,但是这样的机构没有像外国的国家安全保障会议那样发挥作用,因此安倍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希望建立新组织。

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安全政策、策略并对此进行调整,他们需要什么情报时,就向中央情报局提出要求。接受这种情报的人主要是总统、副总统和各个阁僚。而日本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后, 要不要一个专门负责间谍和反间谍工作的组织为他们提供情报?会不会像美国中央情报局那样具有武装部队?十分引人注目。

与此配套,日本将在今年秋天提出《特定秘密保全法案》,将应保秘情报分为三类:(1)国家安全;(2)外交;(3)维持公共安全和秩序。法案将事关国家存亡、应严格保密的情报指定为“特别机密”,相关人员若泄密将受到惩罚。罚则适用对象可以是在外交、防卫等业务中接触到“特别机密”的公务员,也可以是为得到秘密情报而工作的人、教唆公务员泄露机密的人。

日本舆论担心,日本会不会由于这部新法的确立,像战前一样压制人民的知情权,从而进入“抓间谍时代”?杂志《Sunday每日》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第一名因违反《特定秘密保全法》而被捕的人”的文章,模拟了《特定秘密保全法案》成立后的可怕景象:一名《每朝日新闻》的记者采访与防卫省有商业关系的计测器厂家的一名职员,希望得到与防卫省有关的装备品的情报,警视厅公安部因此将该记者逮捕,并对该厂家进行搜查。这就是说,新法的处罚对象包括有机会接触秘密的研究者、民间人士、一般市民、外国人,采访与机密相关的事件、唆使采访的对象说出秘密都成了危险行为, 而《特定秘密保全法案》中涉及的三种类型的秘密的范围宽广而暧昧,指定何为秘密又是政府当局,那么就有可能把什么都说成是秘密。

人们担心,这样的法律实行以后,政府的裁量权过大,人民的知情权与媒体的深入采访与深度报道的权利都将受到限制与干涉,弄不好会在“保密”的“大义名分”之下,使透明与民主的日本向着专制与独裁的战前日本逆行。

日本新闻协会10月2日提交“关于《特定秘密保全法案》意见书”指出:

针对政府准备向国会提出的《特定秘密保全法案》,日本新闻协会在此表明意见,日本新闻协会也曾在2011年11月对当时民主党政权所研究、并准备制定的《秘密保全法案》表达过反对意见。

反对的理由为,规定保全祕密的范围有可能被恣意扩张,公务员可能会因惧怕严刑峻法而不回应新闻媒体的采访访问,而国民的知情权和新闻采访、报导的自由是不容阻碍等。最近政府根据当时对该法案的研究、讨论结果,公布了《特定秘密保全法案》的概要,但是我们的疑虑和担心一直难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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