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日本持“艺术”在留资格,现在在教绘画,有时也到语言学校教中文。前几天,语言学校的人让我出示资格外活动许可,还说,如果没有,我就不能再教中文。我在这家语言学校教了几年中文了,以前也没听他们提到过资格外活动许可,这次突然提出来,让我感到莫名其妙。请问,难道“艺术”在留资格的人就不能教中文?中文也属于语言艺术吧?可以这样理解吗?
答:日本入管法规定,外国人在日本的活动必须在他的在留资格规定的范围内,即持什么样的在留资格从事什么样的活动(这里的活动是指有报酬收入的活动)。你是持“艺术”在留资格的,教授绘画属于在留资格规定范围内活动,教中文就超出在留资格规定的范围,也就是资格外活动,必须要有资格外活动许可,否则是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申请资格外活动的对象是持“家族滞在”、“留学”、“就学”在留资格、没有经济收入的外国人,像你这样持有收入的“艺术”在留资格者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是很难的。如果你没有资格外活动许可,而从事有报酬的教中文工作,只要被入管局知道,有可能因资格外活动而被取消在留资格。
日本政府在2003年提出,从2004年起“5年内不法滞在外国人减半”的 国策,在前年,日本政府的法务省、厚生劳动省等部门要求企业雇用外国人时,必须确认对方的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和资格外活动许可,不准雇用不法滞在者、不法 就劳者,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的,还可能被以助长不法就劳罪论罪。也许那家语言学校的人,听说了这种消息,感到害怕,所以现在想起来要确认你有没 有这个资格外活动许可,我想人家不是跟你个人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