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力)12月17日,东京警方逮捕了在横滨□鹤见区居住的卢振恩等4名中国人。他们涉嫌违反《银行法》没有执照私自经营汇款业务。
据东京警视厅调查,卢振恩等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前的5年零5个月里,为约2400名违法滞留者和包括日本语学校在内的约120家企业非法送款约19亿日元。卢振恩等人和今年1月前已被东京警视厅查获的两个地下银行团夥同属一个福建人头目操纵,三个团夥合计违法送款额超过了43亿日元,这也是迄今涉及金额最大的地下银行。
警视厅组织犯罪对策1课和高岛平警察署发现,卢振恩等人从今年1月中旬至6月中旬,接受了在神奈川县居住的6名中国人的汇款请求,违法送款303万日元。另外,组织犯罪对策1课还对横滨市的一家日语学校和福冈县古贺市的物产会社等5处进行搜查,这些法人机构也涉嫌利用该地下银行汇款。
根据日本法律,经营银行业务要有内阁总理大臣的批准。由于地下银行不需要汇款者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同时具有速度快的特点,所以在违法滞留的外国人中很受欢迎。卢振恩等人分别从汇款者中收取1%的手续费,然后再从中国收款者的手中按照每1万日元收取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手续费。
警视厅表示,日语学校利用地下银行汇款这在日本是首次被发现。中国人留学以前,在当地用地下银行向学校缴纳入学款。该厅表示,长期以来地下银行都是个人利用,现在学校和企业也用,今后要加强戒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