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台北地院合议庭于将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处以重刑,扁办上午发表声明,表示地院竟然将相关应机密的案情记载于判决书中,完全漠视“刑事诉讼法”第245条“侦查不公开”保障相关当事人基本人权的立法意旨,显有违法审判之嫌,吁请“监察院”应立即主动调查。
据中评社报道,此外扁办认为特侦组也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要求“法务部”、“检察总长”及“最高法院检察署”必须彻查,并追究相关特侦组检察官泄密的责任。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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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办公室称叶盛茂起诉书记载机密
日期:
2008/12/05 17:07
摘要:
对于台北地院合议庭于将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处以重刑,扁办上午发表声明,表示地院竟然将相关应机密的案情记载于判决书中,完全漠视“刑事诉讼法”第245条“侦查不公开”保障相关当事人基本人权的立法意旨,显有违法审判之嫌,吁请“监察院”应立即主动调查。
对于台北地院合议庭于将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处以重刑,扁办上午发表声明,表示地院竟然将相关应机密的案情记载于判决书中,完全漠视“刑事诉讼法”第245条“侦查不公开”保障相关当事人基本人权的立法意旨,显有违法审判之嫌,吁请“监察院”应立即主动调查。 据中评社报道,此外扁办认为特侦组也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要求“法务部”、“检察总长”及“最高法院检察署”必须彻查,并追究相关特侦组检察官泄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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