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石)目前,日本财务省正在计划,自下一个年度开始调整反倾销调查制度,放宽企业申请反倾销调查的条件,对不能提供完整证据的申请也给予受理,同时,在增加正式实施反倾销措施前,可以先采取临时措施。如果日本从明年开始实施这一措施,作为日本第一贸易大国的中国可能首当其冲。
据称,调整制度的背景是,当前大量廉价商品进入日本市场,为了防止日本企业受损,日本政府认为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
日本财务省的目标是,在今年12月听取关税.外国汇率等审议会(财务大臣的谘询机关)的答辩,然后改正政令,并从明年4月开始实施。
现在日本企业申请发动特殊关税的时候,需要具备日本企业因外国商品在日本廉价出售而受损的完整证据才能受理。而明年4月以后实行的新政策,则只要申请就会受理,然后要求企业在政府进行发动与否的研究调查期间搜集证据。可以说,目前的政策是“假定外国商品无罪”,明年4月份开始实施的政策是“假定有罪”。
据报道,日本从1993年首次对中国的合金铁发动了反倾销,到目前为止发起过7件反倾销,而其他国家对日本发动的反倾销自1995年至今已有105件。为此,日本经团联要求日本政府简化审查手续,缩短审查时间。
2001年的中日贸易摩擦极为引人注目。日本政府于2001年4月开始对中国进口的葱、蘑菇和灯心草单方设限,从2001年4月23日起至11月8日的200天里,暂定限制进口量以内的产品徵收3%至6%的关税,超过部分则徵收106%至266%的关税。如果高额关税实施,将把中国对日出口的蔬菜加工企业推向破产边缘,菜农也将损失严重。中国政府则于6月起对原产于日本的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空调3种进口商品加徵特别关税。6月8日,日本宣布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家禽及禽类产品。中日之间的贸易纠纷愈演愈烈,当时一些日本企业已开始转向寻求政府提供贸易保险赔偿来减少企业损失。日本经产省的一位官员表示:日本政府提供贸易保险赔偿可以弥补因为高关税引起的企业损失,这种高关税意味著日本企业几乎遭到了贸易禁运。
在明年4月日本实行新的反倾销制度后,中日间贸易摩擦是否再燃十分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