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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文件规范新闻采访
日期: 08年11月2期

本报讯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于11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依法保护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称,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合法的采访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相应便利和保障,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应及时主动通过新闻机构如实向社会公布,不得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封锁消息、隐瞒事实。

《通知》指出,要坚持凭合法证件采访。新闻记者证是中国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中国境内报刊、通讯社、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新闻记者证,由国务院授权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查验。对于伪造、仿制新闻记者证进行不法活动的,要严厉打击。

《通知》要求提高记者队伍的职业素质。规定新闻记者不得借新闻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从事与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兼职、取酬。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称将对搞有偿新闻媒体进行停业整顿。

最新公布的《通知》,是整顿新闻媒体的一个具体措施。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41/89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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