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办公室于11月17日证实,辽宁足球俱乐部中誉队运动员刘建生在9月26日的中超赛内兴奋剂检查中A、B瓶尿样均呈阳性。在检测结果确定后,辽足俱乐部总经理吕枫表示,兴奋剂事件后,俱乐部一直未能与刘建生本人取得联系;刘建生向俱乐部表达的意见都是通过他的一个亲戚代为转达的,俱乐部也不知道刘建生现在在哪儿。
使这一兴奋剂案显得尤为特殊的是,尿样中呈阳性的物质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前者是大麻制品的主要构成部分,后者则是人们常说的“冰毒”。A瓶尿样检测出这两类物质阳性后,经刘建生申请,检测部门在他委托的俱乐部代表和中国足协代表的监督下于11月16日开启B瓶,经检测B瓶结果与A瓶结果一致。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有关人士目前拒绝就此事件发表评论,称对该运动员的处罚措施将由专业协会(足协)根据调查进行的情况做出,如果运动员提出申请,还可能召开听证会,总局只负责宣布该案阳性成立。
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这类俗称“毒品”的中枢神经兴奋剂成分出现在运动员尿样中,其用意已经超出了使用违禁药物提升竞赛成绩的范畴。目前,运动员使用“消遣性”(不以提高运动能力为目的)药物的情况已经引起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关注,该机构主席迪克.庞德表示将对此类案件的当事者进行严惩。
据悉,对于兴奋剂检测呈阳性的原因,刘建生除了曾向俱乐部说明,在与大连队比赛前曾服用过治疗肺病的药物外,没有任何解释。吕枫说:“到底是什么原因,只有刘建生本人最清楚,但他并没有向俱乐部说明过。至于‘偶尔吸食’、‘被朋友陷害’等说法都是外界猜测。”
对于刘建生的处罚问题,吕枫说:“要等到中国足协的处罚决定下来后,俱乐部才能作出对刘建生的处罚。”但业内人士分析说,现在来看,与俱乐部无关只能是辽足自己的想法,到底这件事的处罚会不会涉及俱乐部及教练,最终的决定权在中国足协。
中超“毒案”AB瓶均呈阳性 / 肇事者刘建生已“人间蒸发”
日期:
04年11月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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