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力)10月21日,仙台中央警察署逮捕了一名24岁中国人女性,原因是这名中国人以自己的名义,给两名违法滞留的韩国人女性办理契约手机,涉嫌违反了《携带电话不正利用防止法》。这是日本全国第一件因转让手机导致当事者被逮捕的案例。
《携带电话不正利用防止法》是在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以下行为均为违法:1、虚假名义契约。2、本人名义契约后,没向事业者(通讯商)申请就转让他人。3、未经许可,接受他人转让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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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手机中国人被捕
日期:
08年11月1期
本报讯(记者 宋力)10月21日,仙台中央警察署逮捕了一名24岁中国人女性,原因是这名中国人以自己的名义,给两名违法滞留的韩国人女性办理契约手机,涉嫌违反了《携带电话不正利用防止法》。这是日本全国第一件因转让手机导致当事者被逮捕的案例。 《携带电话不正利用防止法》是在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以下行为均为违法:1、虚假名义契约。2、本人名义契约后,没向事业者(通讯商)申请就转让他人。3、未经许可,接受他人转让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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