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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允许个人财产海外转移 / 放宽自费留学生换汇限额
日期: 04年11月4期
  本报讯(记者 李春雁)本报此前曾报道过在日华人从国内返日时,发生过因不知海关规定,超额携带外币出境而被中国海关扣留的事件。类似事件今后有望避免。中国政府11月16日发布通知,从明年起将允许本国公民携带个人资产出国。这是中国外汇制度改革迈出的新的一步。同时中国对自费留学换汇限额也再次放宽。
  中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16日发布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取消了长期存在的限制个人财产往国外转移的做法,允许移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把国内的个人资产或遗产转移出国。
这一新的规定将从12月1日开始实行。暂行办法还规定,外国公民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也将获准依法将其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购买外汇和汇出境外。
  有学者分析说,央行采取这一措施反映了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截止到9月底,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达到5145亿美元,这给个人资产对外转移创造了条件。同时中国央行对个人资产对外转移的解冻是央行汇率制度改革的一个新举措。而中国外汇制度改革可能包括从以前的“宽进严出”的外汇政策转变为未来的“严进宽出”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暂行办法”似乎是向这个方向迈进了一步。
  同时中国对自费留学换汇限额也再次放宽,17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中国居民个人自费出国留学换汇标准再次提高。以往个人出国留学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的供汇指导性限额被放宽,取而代之的是出国留学学费通知书上是多少就能换多少,而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也能够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在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新的个人自费留学购汇政策中强调,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供汇;生活费的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即每人每年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只要经外汇局核准后也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还简化了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时需提供的生活费证明材料。对于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购汇时,可不再提供生活费证明材料,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对于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须持录取通知书、生活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外汇局进行核准,经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而中国海关有关人员也对本报记者透露,以上措施实行后,海关对出境人员携带的外汇金额数量也会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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