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报网讯/宋力
10月21日,仙台中央警察署逮捕了一名24岁中国人女性,原因是这名中国人以自己的名义,给两名违法滞留的韩国人女性契约手机,涉嫌违反了《携带电话不正利用防止法》。这是日本全国第一件因转让手机而当事者被逮捕的案例。
仙台中央警察署9月中旬以违法滞留嫌疑等罪名逮捕了两名韩国人女性。在调查中发现,两人的手机是拜托一名中国人女性向电话公司申请的。随后警方逮捕了这名正在专门学校留学的中国人女性。
《携带电话不正利用防止法》是在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以下行为均为违法:1、虚假名义契约。2、本人名义契约后,没向事业者(通讯商)申请就转让他人。3、未经许可,接受他人转让的手机。
10月21日,仙台中央警察署逮捕了一名24岁中国人女性,原因是这名中国人以自己的名义,给两名违法滞留的韩国人女性契约手机,涉嫌违反了《携带电话不正利用防止法》。这是日本全国第一件因转让手机而当事者被逮捕的案例。
仙台中央警察署9月中旬以违法滞留嫌疑等罪名逮捕了两名韩国人女性。在调查中发现,两人的手机是拜托一名中国人女性向电话公司申请的。随后警方逮捕了这名正在专门学校留学的中国人女性。
《携带电话不正利用防止法》是在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以下行为均为违法:1、虚假名义契约。2、本人名义契约后,没向事业者(通讯商)申请就转让他人。3、未经许可,接受他人转让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