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台当局“劳委会”已完成大陆配偶在台工作评估报告,认为目前应可全面放宽大陆配偶在台工作。修法完成后,只要一确定婚姻关系,大陆配偶就可来台工作。
据“内政部”统计,至今年八月,台湾外籍与大陆配偶人数约四十万人,其中大陆配偶约二十六万人。相对于外籍配偶一结婚来台很快就能取得居留身份开始工作,大陆配偶则有所谓的“六年条款”的限制,结婚来台后,先有两年的“团聚期”,再来是四年的“依亲期”,再取得“长期居留”身份后才能开始工作,多年来迭遭批评。
“劳委会”表示,未来若全面开放,就等于打破了团聚期、依亲期及居留期的区别,只要大陆配偶来台确认婚姻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作许可,比照外籍配偶在台工作权。
“陆委会主委”赖幸媛表示,“陆委会”将召集“内政部”等单位会商,采分阶段来处理,只修许可办法的可以先做,要修两岸条例的部分,则要“立法院”通过。
赖幸媛表示,照顾大陆配偶,“陆委会”秉持三原则,即真的配偶可以进来、假结婚及人头买卖要阻隔在外、保障夫妻生活基本权益。只要是真结婚,基本的生活和工作权应该受到保障。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