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跨部会会议日前通过教育部的提案,决定台湾中文译音政策将由“通用拼音”改为采用“汉语拼音”,并声明从即日起,台湾政府对各县市的补助活动,如果有涉及中文英译的部分,都将要求采用汉语拼音,否则将不予补助。
台湾教育部表示,汉语拼音有利和国际接轨,未来将在一个月内先行修正《中文译音使用原则》。据报道,由于联合国及全世界图书馆都采汉语拼音,教育部在行政院跨部会会议中提案并获得共识,台湾中文译音将由“通用拼音”改为采用“汉语拼音”,以便和国际接轨,有利外地人士赴台从事商务及旅游。
教育部执行秘书陈雪玉表示,台湾政府在2002年推动“通用拼音”,执行六年以来,只有65%的台当局行政单位配合,其馀的35%的单位像台北市、新竹市、台湾图书馆等还是采用“汉语拼音”。陈雪玉还表示,目前教育部将先修正《中文译音使用原则》,再邀行政院相关单位协商推动,希望在一个月内报行政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