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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以证人身份传唤苏贞昌李逸洋
日期: 2008/09/24 14:05
摘要: 台检方侦办机要费案,今天(23日)以证人身份传唤台当局前“行政院长”苏贞昌与前“内政部长”李逸洋到案,厘清陈水扁是否曾以馈赠等方式,交付他们机要费。两人分别于下午两点三十分左右进入特侦组。
  台检方侦办机要费案,今天(23)以证人身份传唤台当局前“行政院长”苏贞昌与前“内政部长”李逸洋到案,厘清陈水扁是否曾以馈赠等方式,交付他们机要费。两人分别于下午两点三十分左右进入特侦组。

  据“中央社”报道,苏贞昌于20045月间至20051月间担任陈水扁任内秘书长,20051月至12月间担任民进党主席;李逸洋于则2005年间担任民进党秘书长。

  陈水扁本月初接受特侦组讯问时,强调机要费性质与特别费相同,是“特别的特别费”,他并向检察官提出许多书面资料,指称确实用机要费执行许多机密“外交”工作,以及捐赠、馈赠部分活动或个人。

  为了解陈水扁说法是否属实,特侦组日前密集传唤陈水扁任内秘书长张俊雄、叶菊兰、游锡堃,以及副秘书长马永成、前“外交部长”黄志芳、游锡堃,机要林右昌、民进党籍“立委”蔡同荣与前“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副秘书长”郝广才说明。   

  除此之外,特侦组于本月12日也传唤陈水扁任内会计长冯瑞麟与三名会计人员,查明陈水扁核销机要费的过程,讯后均饬回。

 

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5/8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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