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早晨7时许,一名怀揣炸药包的陕西籍男子冲进兰州市东岗东路省文联家属院676号西单元503室向房主讨债,女主人伺机报案。情况危急,警方赶到现场后立即疏散群众,将现场包围。503室的房主在警方的授意下和怀揣炸药包的男子经过了长达9个多小时的谈判、周旋。下午4时15分,怀揣炸药的男子走出503室,4时20分许,当其出现在家属院大院时,警方二次鸣枪警告无效后,埋伏在四周的狙击手果断扣动扳机将其击毙。
9月29日上午,专程从西安赶到兰州的死者家属和委托代理律师等人,同兰州警方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交谈,死者家属最关心的几个谜团终于被解开。
谜团1:“炸药包”是暖胃用的暖水袋
应兰州警方通知,29日上午8时许,姜云春的妻子李粉莲等人同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陈某及其它两名民警就案情进行了交谈。
在谈话中,家属向警方询问“那个塑料包是个什么东西?”,警方称“ 正在调查之中”。在家属的再三追问下,陈队长只得承认姜云春胸前凸出来的东西不是爆炸物,而是个气囊。
29日下午,李粉莲等人再次来到兰州市公安局,看到照片上被警方称为“可疑爆炸物”的花色竖纹“ 气囊”,家属们立即脱口而出:“这不过是个热水袋”。原来,姜云春曾经做过胆囊切除手术,并且胃也有毛病,因此家人专门买来热水袋给他绑在腹部暖胃。
谜团2:警方承认对峙中未对其劝解
事发现场、甘肃省文联家属院部分居民表示,如果对峙过程中警方能积极对姜云春进行喊话和劝解,可能事情最终会以和平的方式解决。
死者家属李粉莲等人一直对警方当时是否对姜云春喊话和劝解持有疑问,在29日的谈话中,警方首次承认当时并没有人进入现场,除了开枪之前的喊话,也没有做其它积极的劝解工作,原因是“他身上的爆炸物足以炸毁一座楼!”
谜团3:警方称当场击毙是正确选择
死者家属委托的律师随后询问,姜云春从503室出来后,已拿到欠款,危险性已经降低,此时警方采取击毙的方式是不是惟一的合适的选择?对此,陈队长表示当时姜云春自称带有爆炸物,由于事发地处于闹市,很有可能殃及无辜,而且当时姜云春走出503室来到院子时,面对警方的喊话和鸣枪,没有听从警方指示,也没有举手示意,因此公安机关根据《刑法》等有关国家规定来操作,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 当姜云春走出503室张凤林的家来到院中时,警方喊话并鸣枪,而姜云春回头看了看又继续往前走,结果被狙击手开枪击毙”这个细节,李粉莲称,姜现年64岁,近几年一直耳背,说话必须要大声,因此当时姜可能听不清楚,因此才会继续往前走。
死者家属表示,姜云春的死是个天大的冤案,他们就是借钱欠债也要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