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的具体时间和收费标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市容环卫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还应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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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民扔垃圾应缴费 方案尚未出台
日期:
2008/08/18 11:01
摘要:
日前,《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的具体时间和收费标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市容环卫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还应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日前,《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的具体时间和收费标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市容环卫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还应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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