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坛“柔性政变说”诉讼案6月5日三审裁定,前总统陈水扁仍败诉,必须赔偿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各一块钱,还要在《中国时报》、《自由时报》、《联合报》等三报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一天。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陈水扁是在2004参加立委造势活动时,指称有人发动军事将领以“请辞”或“告假”方式进行“柔性政变”,连战和宋楚瑜认为,陈水扁的说法是影射连、宋卷入柔性政变,对台湾不忠,因此告上法院,案件在一、二审时,陈水扁都被判败诉。陈水扁虽不服,上诉高院,不过最高院审理后,5日还是判决陈水扁败诉。全案就此确定。
针对5日判决,连战办公室主任丁远超表示,这次判决还给当事人一个清白,证明是非终究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更建立了社会公义。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关系密切的国民党籍立委李鸿钧表示,法院公正判决是迟来正义,宋楚瑜希望此事可作为历史借镜,盼未来勿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陈水扁卸任总统办公室则只发表简单声明表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