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记住密码 忘密码了
    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外交丑闻案:通缉金纪玖
日期: 08年05月3期 评分: 10.00/1

  台北地检署512日发布通缉涉及台湾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外交丑闻的关键人金纪玖,通缉时效长达30年。

  目前人在美国的金纪玖,在2006年和另一名新加坡籍掮客吴思材受委托,协助台湾与太平洋岛国巴布亚新几内亚密谈建交,但建交没有成功,而台湾外交部给掮客的3000万美元却在金纪玖户头内。目前,台湾外交部正追讨这笔款项。

  中时电子报报道,检方通缉金纪玖,目的是希望美国同意司法互助,为台湾检察官到美国讯问铺路。金纪玖自20061221日自新加坡逃亡后,曾匿居中国大陆、日本,目前滞留美国。检方日前指挥刑事局拘提无著,15日以侵占公有财物罪嫌,对金发布通缉,由于侵占公有财物罪的法定本刑为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通缉时效长达30年。

  依据台、美司法互助协定,台湾可派检察官到美国讯问被告,通常美方的检察官也会在场,台湾也可嘱托美国检察官代为讯问被告,台、美间也曾多次互派检察官到对方境内问案。不过,台、美司法互助范围不包含遣返,尤其金纪玖又具有美国公民身份,因此,台湾无法依据司法互助协定遣返金纪玖。

  金纪玖日前表示,返台有两条件,包括保护其人身安全,并不得羁押他,他才愿意回台。不过,检方以司法不能谈条件为由,予以拒绝。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62/73790
会社概要 | 广告募集 | 人员募集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3 - 2020中文产业株式会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