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辉)胡锦涛在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中日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就多项问题达成共识。其中,双方将开始关于缔结中日罪犯引渡条约的谈判,同时酌情尽早开始关于缔结中日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的谈判,争取同时签署两个条约。
据悉,从2006年7月,中日两国就商讨携手司法领域合作,加强打击刑事犯罪。去年,温家宝访日期间发表的《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双方公布将加强在刑事司法领域合作。去年年底,中日两国在北京签署了《中日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根据条约,两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两国在惩治国际犯罪的刑事诉讼活动中互相提供帮助、提供合作或提供其他便利诉讼的措施。
对中方来说,缔结中日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则会遏制中国人犯罪者潜逃海外。另据了解,因为中日间没有签订“引渡”条约,许多案件操作起来颇费周折,数十年来也只有2件日本将中国人罪犯引渡回国的案例。1990年,日本政府曾参照犯人引渡法案将一名劫持中国民航客机并迫降福冈机场的犯人引渡给中国。2007年5月,因涉嫌挪用公款、潜逃日本3年之久的辽宁省大连市原国企总经理袁同顺,被日本方面引渡回国,这是中日两国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开展的首例引渡案件。
日本法务大臣鸠山邦夫在5月8日表示,希望能早日缔结条约,以便及时把中国人罪犯移送回中国。
目前日本已经和62个国家缔结了罪犯引渡条约,但和中国还没有签订该条约。根据法务省统计,截止到去年年末,日本关押的外国人犯人有5253人,其中中国国籍的犯人有1643人,约占三成。因为被关押罪犯增加,监狱已超标收容,日方也更希望这些犯人能到他们的母国去服役,以减少财政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