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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生政策放缓 / ﹃处罚多生﹄变﹃奖励少生﹄
日期: 04年08月1期
  从今年起,中国将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部分家庭给予奖励扶助。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可以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
  据报道,上世纪70年代起,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全国少出生人口达3亿,目前全国人口已进入低生育阶段。在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的建议下,国务院决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各负担50%),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金最低发放标准为人均每年600元,具体发放金额由各地根据地方财力自定,一直发放到扶助对象亡故时止。
  目前,此项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重庆西部5省(市)和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9个中部省份的9个地(州、市),以及贵州省遵义市进行。来自有关部门的消息称,如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资金发放渠道畅通,该制度有望于明年全面推行。
  据了解,被列为试点地区的吉林省四平市已确认扶助对象2242名,目前正在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公示,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已落实完毕,待中央财政补助金到位后,即可于近期内直接把奖励扶助金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关人士表示,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显示了中国计生政策开始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转变。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能够真正得到实惠,有利于通过利益导向机制解决好“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问题。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56/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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