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4日,“12.23”井喷责任事故案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开始后,公诉机关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原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副总经理吴华、原开县罗家16H井现场技术服务组负责人王建东等6名被告人进行了指控。控辩双方进行了约30个小时的举证与质证,并就6名被告人是否应当对这次井喷事故承担责任、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14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12.23”井喷事故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6名被告人均为四川石油管理局职工。16日晚上10时,历时3天的“ 12.23”井喷事故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待合议庭休庭后评议,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 12.23”井喷特大事故是中国石油行业事故伤亡人数最多的一次,庭审引起各界高度关注。自14日上午9点30分开庭以来,在近40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公诉方指证,6名被告人的案件卷宗达24本,有近4000页的材料,仅出示证据就花费10多个小时。
引人注意的是,庭审中,无论是公诉人、被告人还是其辩护律师,都对在这场特大灾难事故中不幸遇难的受害者及其亲属表示沉痛哀悼。6名被告人在做最后陈述时,都对事故造成的后果表示歉意。
然而感情代替不了法律,究竟谁该对这场井喷特大事故承担责任,在随之进行的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
出庭支持公诉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吴斌、王建东、宋涛、吴华、向一明、肖先素的行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本质特征,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公诉人认为,吴斌身为企业管理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忽视生产安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井喷失控及事故扩大导致重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王建东、宋涛身为企业技术人员,忽视生产安全,违反规章制度,对井喷失控负有直接责任;吴华身为企业管理人员,在直接指控抢险作业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事故扩大,对事故扩大导致重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向一明、肖先素身为企业职工,忽视生产安全,对产生溢流发生井喷负有直接责任。以上6人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6名被告人分别作了自我辩护。代理律师分别为各被告人作无罪或罪轻辩护。钻具组合中是否应该安装回压阀、回压阀在井控防喷中究竟起怎样的作用,以及现场点火指令、现场踏勘职责由谁承担等问题,成为法庭辩护焦点。
庭审中,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提出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三大检察建议,引起人们格外关注。检察官指出,这场前所未有的灾难留下的不仅是伤痛与遗憾,更多是沉重的反思。同时控辩双方也请求法庭量刑时酌情考虑被告人在开县井喷事故中的搜救行为。被告人吴斌在井喷事故发生后,在有高含量硫化氢气体的范围内,搜救疏散了大量群众,在发现井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后,积极抢运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最后被告人吴斌也因硫化氢中毒而被送往医院。控辩双方认为,对被告人吴斌的上述行应给予充分肯定。被告人吴华出车祸后受伤,仍连夜赶赴事故现场,并组织抢险搜救工作。控辩双方认为,对被告人吴华的上述行应给予充分肯定。
14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12.23”井喷事故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6名被告人均为四川石油管理局职工。16日晚上10时,历时3天的“ 12.23”井喷事故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待合议庭休庭后评议,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 12.23”井喷特大事故是中国石油行业事故伤亡人数最多的一次,庭审引起各界高度关注。自14日上午9点30分开庭以来,在近40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公诉方指证,6名被告人的案件卷宗达24本,有近4000页的材料,仅出示证据就花费10多个小时。
引人注意的是,庭审中,无论是公诉人、被告人还是其辩护律师,都对在这场特大灾难事故中不幸遇难的受害者及其亲属表示沉痛哀悼。6名被告人在做最后陈述时,都对事故造成的后果表示歉意。
然而感情代替不了法律,究竟谁该对这场井喷特大事故承担责任,在随之进行的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
出庭支持公诉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吴斌、王建东、宋涛、吴华、向一明、肖先素的行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本质特征,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公诉人认为,吴斌身为企业管理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忽视生产安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井喷失控及事故扩大导致重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王建东、宋涛身为企业技术人员,忽视生产安全,违反规章制度,对井喷失控负有直接责任;吴华身为企业管理人员,在直接指控抢险作业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事故扩大,对事故扩大导致重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向一明、肖先素身为企业职工,忽视生产安全,对产生溢流发生井喷负有直接责任。以上6人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6名被告人分别作了自我辩护。代理律师分别为各被告人作无罪或罪轻辩护。钻具组合中是否应该安装回压阀、回压阀在井控防喷中究竟起怎样的作用,以及现场点火指令、现场踏勘职责由谁承担等问题,成为法庭辩护焦点。
庭审中,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提出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三大检察建议,引起人们格外关注。检察官指出,这场前所未有的灾难留下的不仅是伤痛与遗憾,更多是沉重的反思。同时控辩双方也请求法庭量刑时酌情考虑被告人在开县井喷事故中的搜救行为。被告人吴斌在井喷事故发生后,在有高含量硫化氢气体的范围内,搜救疏散了大量群众,在发现井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后,积极抢运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最后被告人吴斌也因硫化氢中毒而被送往医院。控辩双方认为,对被告人吴斌的上述行应给予充分肯定。被告人吴华出车祸后受伤,仍连夜赶赴事故现场,并组织抢险搜救工作。控辩双方认为,对被告人吴华的上述行应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