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6月25日针对选举无效诉讼开庭,其中有关连宋要求驳回陈水扁总统与副总统吕秀莲参加诉讼部分,虽经抗告到最高法院;不过24日即遭最高法院驳回。
台湾高等法院今年5月18日曾裁定驳回连宋所提驳回陈吕参加诉讼要求。高等法院裁定认为,选举无效诉讼,既以选举机关办理选举违法,足生影响选举结果为要件,很难声称已和被公告当选者全然没有关系。选举无效诉讼既是因选务机关违法所设救济管道,具有公法诉讼性质,参照行政诉讼法也设有诉讼参加制度,因此很难声称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参加,无法准用于总统副总统选举无效诉讼。
台湾高等法院今年5月18日曾裁定驳回连宋所提驳回陈吕参加诉讼要求。高等法院裁定认为,选举无效诉讼,既以选举机关办理选举违法,足生影响选举结果为要件,很难声称已和被公告当选者全然没有关系。选举无效诉讼既是因选务机关违法所设救济管道,具有公法诉讼性质,参照行政诉讼法也设有诉讼参加制度,因此很难声称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参加,无法准用于总统副总统选举无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