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春雁)随著中国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掀起解雇大潮不同,日本在华企业为留住人才,一些大企业正加强中国分部及中国工厂的人事制度建设,拟推行以长期雇用为前提的人才战略。
根据中国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对企业解约、裁员、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都做了严格规定。很多企业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大量解雇工人,以换取眼前利益。但日本的一些在华企业,却从长远利益出发,以此为契机,调整企业的用人战略。据悉,很多日本大企业相继将原来1~3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3~5年。例如松下电气和本田汽车公司的在华人事制度,企业推行“成果主义”制度,即重视对员工的劳动态度、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进行评价,并将其反映在工资分配上。在此基础上,是长期雇用制度。
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统计,截至2007年6月底,日本制造业在中国的雇用人数已突破100万人,约占日企全部海外雇用人数的1/3。
由于日本新出生人口趋于下降,预计到2030年底前,日本的劳动人口将减少1000万人以上。日企目前已将中国作为支撑企业今后增长的人才供应源,不仅开办工厂需要大量的中国工人,今后还不可避免地需要大量研发和经营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