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检署就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其主要理由是法官的判决违背法令,并且前后矛盾。
高检署说,特别费争议并没有因马英九获判无罪而停止,原审判决对特别费性质认定有许多违背法令情事,为使社会争议降至最低,有必要由终审法院厘清争点,统一法律见解。
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案,此前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以及高等法院二审宣判都获判无罪,其主要理由是将特别费视为对行政首长的实质补贴。
法院的判决虽避免了台湾的一场政治风暴,但其把原应用于公务的特别费,视为首长个人私款的判决,却引起了检方质疑。
此前台北地方法院在判决书中,引用中国历史上宋朝的“公使钱”,陈述特别费沿革,也引起质疑不应以封建时代制度来解释现代事务。
马英九对于遭上诉表示,上诉与否是检方的权力,他予以尊重。马英九在一审获判无罪后曾表示,这场官司是虚耗并且应停止继续上诉,而在二审获判无罪后他则进一步控告起诉他的检察官。他除了控告起诉他的检察官“伪造文书”外,并且控告侦办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谢长廷的另两名检察官“滥权不追诉”。
由于这三名检察官都在检办政界人士的高检署特侦组,马英九对他们的提告,被其对手质疑是想要干扰目前还在侦办中的其它案件。
民进党此前向司法机关检举,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以及国民党主席任内涉及9件弊案,而这些案件目前正由特侦组调查侦办中。
检方目前为止尚未宣布是否对这些案件起诉,但即使在近日起诉,依台湾司法审判时程来看,法院不可能在总统选举前作出宣判,因此不会影响到马英九的参选资格。
马英九特别费案的三审判决,也被广泛认为不可能在总统选前作出判决,不过也有台湾媒体指出,若法院以急件审理,也不排除在选前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