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盈)从2007年11月20日起,日本全国27个机场和126个港口实施了新出入境管理办法:16岁以上因私入境的外国人,必须提供指纹和面部照片。12月20日,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公布了管理办法实施一个月以来的情况,
一个月间,共有95名外国人在日本各机场被拒绝入境。旅客在各主要机场的等待时间为26-39分钟。入国管理局责任人表示,今后的工作目标是,争取将旅客的等待时间缩短至平均每人20分钟以下。
管理办法实施后,因私入境的外国人在出海关之前须将双手十指放置于专用电磁仪器上。仪器会将此前被日本政府强制送还的80万个外国人指纹记录以及1万4000个通缉犯指纹数据进行核对,辨认没有异常后便可通过。被拒绝入国的95人当中有94人与此前被强制送还者的指纹一致。其中的77人持有更改过姓名的护照,17人持有伪造护照或他人护照。而拒绝提供指纹的入境外国人人数为0。入国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实施后的一个月间,日本外国人入境人数达到70万,比2006年同期增加了8万人,此前担心的管理办法实施后会影响日本入国游客人数的情况并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