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忘密码了
    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华人不当解雇诉讼白热化 日立制作所涉嫌作伪
日期: 07年12月3期 评分: 5.50/2

  本报讯(记者 张石)20064月,东京华人谢崇怡女士因被日立制作所不当解雇,对日立制作所提出民事起诉。目前,诉讼已进入白热化。在诉讼过程中,日立制作所提供的证据中有许多内容有伪证之嫌。这样一家拥有4万员工,在重型电机制造方面位居日本首位的国内外著名企业,连连爆出伪证嫌疑,引起了各界广泛注目。

  在日华人谢崇怡女士毕业于中国厦门大学日语专业,在日本的大学院里获硕士学位后,于19914月进入日立制作所本社中国营业本部从事对中国的商务工作。

  虽然谢崇怡女士是作为正式社员被采用的,但是由于就劳在留资格的限制,每年需更新一次雇用契约。可是在2004年4月,她突然接到上面通知,告知她下一年的雇用契约将不予续签,这意味著她在20054月前必须辞职。谢崇怡女士认为∶每年更新契约只不过是形式上的东西,从实际状况上看,她与正式社员没有什么不一样。在与日立制作所展开艰苦交涉而看不到对方诚意的情况下,谢崇怡女士以日立制作所解雇不当为由,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出民事告诉,要求解雇无效并要求日立制作所补发不当解雇期间的应付工资和1000万日元的赔偿金。

  但日立制作所主张:谢崇怡女士并非正式社员,而是每一年更新契约的嘱托社员,对她的所谓解雇不过是契约期限已经结束。日立制作所为了证明谢崇怡女士是嘱托社员,向法庭提供了多种证据,但是有些证据漏洞百出,大有伪造之嫌,在法庭内外引起哗然。

  比如说,为了证明谢崇怡是嘱托社员,日立制作所在20059月和20065月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谢崇怡女士的采用证明书(乙第3号证)。这份采用证明书本应该提交给法务大臣,但是采用证明书上所写的提供对象却是外务大臣。在谢崇怡身分一栏上写的嘱托社员,被认为是没有现实根据的。

  20071015日,对歧视外国人有前科的日立制作所抱有愤慨之情的外国人政策法学权威、原东京入国管理局局长崱跷錨德在谢崇怡的律师邀请下出庭作证。针对这份采用证明书,崱跷錨德指出:所谓外务大臣,只负责在外公馆的签证关系事务,而谢崇怡原是在日留学生,应该进行的手续是在留资格变更,按照入管法第20条的规定,证明书应该提交给法务大臣,跟外务大臣没有一点儿关系。这样奇怪的证明文书,就像把给法官的文书提交给了检察厅一样。这是对法务省极其失礼的文书。难道这样的文书真的存在吗?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崱跷錨德指出:也许会有因工作忙而发生疏忽的审查官,但是谢崇怡当年是向名古屋入管局申请,在那里第一关是窗口的审查官,此后是统括审查官,然后是主席审查官,这以上还有次长,即至少有4个人参加审查,出现这样的疏忽是不太可能的。最重要的是,将法务大臣写成外务大臣,不是一个小错误,即使有疏忽的可能性,也在万分之一以下……一言以蔽之,无论是法务省还是入管,不可能轻易受理这样的文书,更不可能凭这样的文书批准在留资格。崱跷錨德当庭作证道:我以法务省的名誉保证,法务省不是这样马马虎虎的机关,不可能干下如此荒唐的事。

  崱跷錨德还指出:入管局在审查外国人就职时,其工作性质需要安定性和持续性,而以嘱托社员这样仅在需要时招来的短工,由于其不安定的低收入,入管方面不可能批准这种职务的人取得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

  谢崇怡认为:采用新社员是本社勤劳本部的工作,采用证明书应该由本社勤劳本部制作盖印,不应该由一个事业本部下属的海外业务部制作盖印。按日立的文件作业规定,对方单位应大字写在左上角,而乙3号却小字写在左下部,如此等等,漏洞百出。

  日立制作所为证明上述采用证明书不是伪证,于200611月追加提供了另一份证据,即当年同时提交给法务大臣的谢崇怡VISA(签证)申请理由书。崱跷錨德从一个专家的角度指出:这样的错误文书,入管局也不可能受理,因为签证问题属于外务省管辖,不应该向法务大臣提出。

  此外,日立制作所还提供了许多内部文件,证明谢崇怡是嘱托社员。但是谢崇怡指出这些文件也有许多疑点。比如,1、虽说是社内文件,但是都没有原件,令人怀疑是利用复印假造的;2、所有印章上的日期都被抹消了;3、文件制作者的所属部课明显错误等等。

  继20071015日崱跷錨德出庭作证之后,日立公司于1028日又提交法庭多份复印件,证明日立制作所的许多嘱托社员也得到了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以反击崱跷錨德的证言。但是谢崇怡称这些复印件的日期都是10年,甚至20年之前的日立的一方之词,难以作证据。

  对此,日立制作所广报部的竹内先生对《中文导报》记者说:日立向入管局提出资料涉嫌伪证的疑惑是不成立的,只不过是我们在做文书时有错误,而法务省入管局也错误地受理了这些文书,仅此而已。而谢崇怡确实是一年一签约的嘱托社员,请理解这一点。

  但谢崇怡对《中文导报》记者说:可惜入管局的文书只保存十年,过去的文书都销毁了,这样就容易给人提供造假的机会。另外,谢崇怡在日立总部工作14年,每月工资表的职务栏记载都是总合职(正式社员)。对此,日立制作所辩解道是计算机错误。谢崇怡说,我在法庭上指证这个问题之后,200612月日立制作所寄来的工资文件依然是总合职(正式社员)。日立制作所是生产计算机和软件的,这种低级错误太荒唐。

  面对这样一家著名企业,同时又是令人哭笑不得的诉讼对手,谢崇怡感到十分气愤和悲哀。为了这场官司,她已经失去了一切,变得孑然一身,一贫如洗。但是无论有什么样的困难,她都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因为日本正在成为一个外国人共生的社会。但这个社会总有一部分人,甚至有一些大企业,不懂得如何善待外国人才、如何尊重他们的人权,这种荒谬的体制一定要改变。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2/60180
会社概要 | 广告募集 | 人员募集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3 - 2020中文产业株式会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