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海首富周正毅11月30日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因行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挪用资金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6年。其旗舰企业上海农凯集团,被罚款335万元。周正毅的代表律师表示未决定会否上诉。
据报道,农凯集团及其主管周正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价值127万馀元、给予企业工作人员40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435份,数额达12亿馀元,并违规买卖证券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另外,周正毅还被控给予国家工作人员20万元,以及指使、夥同他人挪用资金2亿馀元。
这是46岁的周正毅二度被判入狱。2004年,他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和虚报注册资本坐监三年。去年5月刑满被释放不久,就爆发上海“社保案”,他一度被传曾向“社保案”主人公、前上海一把手陈良宇的情妇“送楼送股票”等等。今年年初,周正毅再度被捕。
由于数月前有商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抵扣税款发票2251张、涉及6000多万元,被安徽巢湖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一度盛传周正毅的判决可能参照此案。增值税发票是指以发票抵扣增值税,相等于逃税,如果涉及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重大损失,可被判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
因此,多个中港媒体都称周正毅被“轻判”了,沪上媒体引述法院的话说:“鉴于周正毅具有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立功、退出所挪用资金的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周正毅案月前在上海二中院是“闭门”审理的,法院严格控制旁听人员资格,起诉书的详细内容也都是媒体所披露的,包括起诉书未提及社保资金字眼,更别说是周正毅首次入狱前被传违规取得上海市中心静安区“东八块”房地产项目,并强行拆迁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