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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房产被强占 / 要房官司一波三折难上加难
日期: 04年05月2期 评分: 10.00/1
  本报讯(记者 李春雁)4月20日,杨福胜终于接到了中国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称“经双方同意,被上诉人王起秀于4月25日前归还杨福胜的房屋”,至此,在日华人杨福胜的这场打了近一年的要房官司总算有了“ 结果”。
  在国内买房置产,是很多在日华人为老后回国铺路而欲做之事。因本人远在日本,担心国内房产被他人非法侵占,求告无门,诉讼不平,又是很多人对回国置产的一大忧虑。而杨福胜从回国买房到被非法侵占,到要房官司一波三折,亲身经历的“ 曲折讨房路”,也再次告诫在日华人,对国内财产的委托代管人要慎重选择,同时当你的财产遇到侵犯时,更要勇于斗争,“保护私有财产”在中国已写入宪法,因而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财产也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正当权益。
  杨福胜1985年随残留孤儿子女的妻子一起来到日本,随后办理了永住手续。随着年纪的增大,杨福胜开始为老后着想,打算老后和妻子一起回中国老家白山市定居,于是在白山市买了一套190平方米的房屋。在2001年8月从国内回日本时委托其侄儿杨臣照看,并约定只准杨臣使用,不许出租。谁知,当2002年年底,杨福胜回国探亲时却发现房子被杨臣租给了一个叫王起秀的女人,并签了3年合同。杨福胜当即告知自己是房主,此合同无效。鉴于侄儿已收了对方一年房租,杨福胜告知对方,一年到期,即2003年6月30日,王搬出,杨收回房子,双方同意。
  杨福胜满以为自己收回了房子,谁知却陷入了更为艰难的讨房路。2003年6月30日到期,王不但拒绝交回房子,还把房子转租了他人。无奈杨福胜上告至白山市八道江区人民法院,要求王归还房产。接下来发生了更为令人吃惊的事情,法院经过“ 仔细审理”后认为:原签的3年的租赁合同有效,也就是说杨福胜在3年期满前收不回自己的房屋。自己的房子被别人出租,自己却“依法”不能收回,面对咄咄怪事,杨福胜只好又上诉了。4月20日,白山中级法院给予了调解:一.解除杨臣与王起秀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二.王起秀于2004年4月25日前将房屋归还杨福胜。但王起秀一方却找不到拿钥匙的人了,法院只好让杨福胜自己撬开房门,收回房子。
  至此杨福胜在经过近一年的官司之后,终于可以迈进自己的家门了。虽然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他还要自己承担调解费用,而强占他房产的王起秀却分毫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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