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石)本报曾在505期刊出题为《教师学校家长层层包庇助长种族歧视 一华童在学校遭殴打凌辱长达一年》的报道,讲述一名华人女童从2000年4月开始,在她就学的川崎市多摩区市立南菅小学校,受到了长达一年的凌辱与欺侮,这种以民族歧视为背景,以暴力与侮辱为中心的极其恶劣的行为,使这位女童身患忧郁症,并几次试图自杀。4月12日,这位女童的父母及代理律师以加害儿童中一名男童和一名女童的家长为被告,向横滨地方裁判所川崎支部提出民事诉讼。
这位女童身受欺侮不堪忍受,身患忧郁症,现在仍在治疗中。华人教授一家为了挽救女儿,2001年3月11日只好离开住了9年的土地,女童也转到其它小学读书。以前,华人教授到达工作的大学仅用5分钟,而现在往返却要用3个小时。一家人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精神上都遭到了巨大的损失。
后来这一事件被日本和中国的媒体广泛报道,川崎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方面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采取措施,川崎市教育委员会于3月12日在川崎市议会总务委员会上,发布了对有关教职员处分的决定。
在2001年9月,市教委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时,欺侮人的儿童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对市里的调查不仅不配合,而且进行妨碍,因此川崎市教委决定,给予那名妨碍调查的男性教员(48岁)戒告处分;给予事件当时的校长(58岁)减薪一个月(扣除其工资的1/10)处分;给予副校长戒告处分;给予川崎市教育委员会教育长文书训告处分;学校教育部长文书注意处分;相关的指导课课长文书注意处分。学校方面及有关教师也先后向华人女童及其家长道歉,但是,加害儿童的家长至今没有认真道歉,因此,本次民事诉讼,以加害儿童的家长为被告,其目的是告诉人们:这位华人女童之所以长期以来受到欺凌,原因不在被害者而在加害者,为了不断减少日本学校中恶劣的欺负人的现象,绝不允许把欺负人的行为正当化。
这位女童身受欺侮不堪忍受,身患忧郁症,现在仍在治疗中。华人教授一家为了挽救女儿,2001年3月11日只好离开住了9年的土地,女童也转到其它小学读书。以前,华人教授到达工作的大学仅用5分钟,而现在往返却要用3个小时。一家人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精神上都遭到了巨大的损失。
后来这一事件被日本和中国的媒体广泛报道,川崎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方面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采取措施,川崎市教育委员会于3月12日在川崎市议会总务委员会上,发布了对有关教职员处分的决定。
在2001年9月,市教委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时,欺侮人的儿童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对市里的调查不仅不配合,而且进行妨碍,因此川崎市教委决定,给予那名妨碍调查的男性教员(48岁)戒告处分;给予事件当时的校长(58岁)减薪一个月(扣除其工资的1/10)处分;给予副校长戒告处分;给予川崎市教育委员会教育长文书训告处分;学校教育部长文书注意处分;相关的指导课课长文书注意处分。学校方面及有关教师也先后向华人女童及其家长道歉,但是,加害儿童的家长至今没有认真道歉,因此,本次民事诉讼,以加害儿童的家长为被告,其目的是告诉人们:这位华人女童之所以长期以来受到欺凌,原因不在被害者而在加害者,为了不断减少日本学校中恶劣的欺负人的现象,绝不允许把欺负人的行为正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