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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杀两名无辜日本儿童 郑永善精神障碍严重仍判无期
日期: 07年10月4期

  本报讯(记者 张石)10月16日,大津地方法院判处中国女性、日本人配偶者郑永善无期徒刑。她在2006年2月用刀杀害两名无辜幼童。法官在判案时指郑永善自私、残忍,但考虑她犯案时处于精神障碍状态,故从轻仅判她终身监禁。

  案件于2006年2月17日在长滨市发生,当天早上,郑永善送孩子前往幼儿园途中,把车停在农道旁,在车内把同其长女一道乘车的女童武友若奈和男童佐野迅两人杀死。事后若奈俯卧在路上,佐野迅则倒在道路旁的水沟中,两人的腹部、胸部和背部等处都被砍约二十刀。

  在这次审判中,郑被告刑事责任能力的有无成为最大的争议点,检察方面认为被告事前准备好了逃跑资金,而且在行凶的时候在同乘该车的长女的头上盖上头巾蒙住眼睛,犯罪前后的行动安排得井井有条,明显是计划好了的。检察方面还主张:由于她深信女儿被欺负,对受害者抱有强烈的憎恶感,其犯罪动机也是可以充分理解的,可见她有完全责任能力。

  对此辩护方面反驳说,郑被告2004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入院,从事件的半年前她开始不接受治疗而使病情恶化。她由于精神疾病的被迫害妄想症支配,事件当时处于精神失常或心神耗尽的衰弱状态,因此主张无罪或减轻刑罚。

  判决支持有关心神耗尽的衰弱状态的精神鉴定结果,法官指出:罪行当时由于精神分裂症的影响,攻击性和冲动性增加,判断善恶,控制行动的能力显著减退。关于犯罪动机,法官指出:她抱有女儿被欺负这种妄想,因此对托儿所的两名儿童的仇恨越来越深,这种猜疑不过是她的妄想。

  在今年2月的首次公审中,郑被告全面否认所犯罪行,说她只不过刺杀了沙子玩偶当时既没血也没叫声,否认了起诉罪名。此后在证人询问时,她也多次重复审判与我无关等意思不明的话,被勒令退庭。由于辩护方面请求实施精神鉴定,医院对她进行了精神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她于2003年前后由于种种原因患上了精神疾病,常有异常举动或暴力行为。报告认为,郑永善犯罪当时由于精神疾病,责任能力低下。在9月的公审中郑永善说,杀了孩子,对不起,同时又说,他们两个现在还很健康

  在宣判当天郑永善身著黑色马球短袖T恤衫,在整个出庭过程中没说一句话,也没有什么表情上的变化。

  现年35岁的郑永善于1999年嫁给一名日本人后,移居当地。郑永善的丈夫、现年47岁的谷口在长滨市的一家玻璃厂工作。据谷口的一位好友介绍,1999年的春天,自己陪朋友以及郑永善现在的丈夫谷口随长滨市的赴中相亲旅行团到了中国的哈尔滨市。之后两人在哈尔滨举行了有两个家庭的主要成员参加的婚礼。

  结婚后,两人先在距长滨市30分钟车程的木之本町的谷口父母家居住,但仅仅三个月后,谷口的父亲便表示,希望二人能够搬出去单独住,原因是婆媳关系不好,并且认为郑永善精神不太正常。夫妻两人随后搬到长滨市的公寓内居住,之后生下了长女。

  但据一名与郑永善十分要好的中国女性透露,郑永善从公婆家搬出后,虽然婆媳不融洽的问题没有了,但郑永善却一直无法融入日本社会。许多嫁来日本的女性都在工厂工作,但郑永善却说我讨厌工厂!她曾经做过中华料理店店员、报纸宣传员以及教韩国孩子学日语等工作,但几乎都是刚工作没几天便抱怨薪水太低而很快辞职。

  2004年3月深夜,郑永善将自家楼下邻居阳台的窗户砸碎后,向里投入烧拝的丝织品。所幸当时屋内没有人,虽然屋里的被子被烧拝,但附近的人很快就赶来将火扑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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