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届全国人大8月24日开始在北京举行为期七天的常委会会议,会议有望通过争论长达13年的《反垄断法》,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
《反垄断法》被认为是“经济宪法”,是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律。中国自1994年5月开始制定《反垄断法》,由于这部法律不仅牵扯如何规范以大型国企为主体的市场垄断,还牵涉如何规范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行政垄断,因此一直受到来自大型国企和地方政府的阻挠。
中国高层既希望改变少数国企在石油、电力、通讯、钢铁等领域的垄断局面,同时又担心贸然打破这些领域的垄断会危及国民经济的安全,这是反垄断法迟迟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但大型国企的市场垄断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垄断已成为中国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绊脚石,要求尽快出台《反垄断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蒋黔贵8月24日在作有关法律草案修改说明时说,法律委员会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反垄断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