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6日宣布,此次公积金贷款上调分两种情况: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家庭,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但合计不超过4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10万元。这样,一户家庭总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原来的规则计算。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总计不超过30万元。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查询系统和审批系统将按规定进行设定。
另外,与全国其他城市不同的是,去年8月,上海在全国首推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符合公积金借款条件的借款人,在购房申请住房贷款时,提供房屋装修合同和装修首付发票等相关材料,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大(装)修贷款,贷款金额最高30万元。这意味著,政策调整后,上海的一户家庭,最高可从公积金管理中心贷到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加上30万元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最高额度达到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