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石)3月1日,在大阪府高?市居住的在日外国人53人,以高?市教育委员会废除、缩小在日外国人教育事业,侵犯了在日外国人的人权为由,将高?市教委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每人10万日元的赔偿金。而其中一名称“ 身心受到严重侵害”的外国人要求赔偿100万日元的赔款。
原告等在诉状中指出:高?市从60年代开始实行在日韩国人和朝鲜人的教育事业,1985年,这一事业成了高?市教育委员会的直营事业,这以后,新来日的外国人,如中国人、巴西人和菲律宾人等不断增多。在2001年度,这一事业扩展为“ 高?市多文化共生.国际理解教育事业”。
这项外国儿童教育事业的主要内容是:在5所小学和3所中学中实行“ 地域儿童会”和“ 学校儿童会”活动,外国的孩子们在这里交流各自的母国文化,举行丰富多彩的带有异文化特色的文艺活动,并学习日语和日本文化。在中国残留孤儿集中居住的柱地区,还针对中国归国者家中的儿童、少年进行日语补习。
但在2001年11月6日,高?市教育委员会对组织这些活动的外国人市民团提出了一个提案,要求将实行“ 地域儿童会”和“学校儿童会”的8校中的指导员派遣事业、日语识字教室等一律废止,只保留“ 市民启发.交流事业”,从事这些事业的5名职员也只保留1名。
据诉状所说:2002年12月,高?市教育委员会又捏造了“ 教育事业”欺诈事件,并在2003年4月强行决定将所进行的事业逐渐缩小、废止,并在今后全面废止。
以前在这个事业实行之时,如果学校中发生对外国儿童的歧视事件等,都能在这一事业的框架中得以解决,而现在面对多发的外国儿童受歧视与欺侮的事件,已是无人问津,如在某校的小学二年级,日本学生对韩国学生说:“你是韩国人就应该说韩国语。”在某小学的五年级,复数的日本学生模仿着中国学生的身体特征,一起向这个中国学生说:“ 你不会说日语。”某小学六年级的日本学生对同班的中国学生说:“ 你是哪国人,中国人真讨厌。”这个班的班主任也有问题,他在上道德课时说:“ 外国人不想好好学日语”,“能说好日语的外国人不太多”。原告们指出:这次提诉命名为“高?少数族群教育权诉讼”,这是日本的外国人争取教育权的第一次诉讼,而其判决结果,必将对在日本受教育的全体外国儿童产生重大影响。据说参加这次控诉的原告中约有10名中国人。
原告等在诉状中指出:高?市从60年代开始实行在日韩国人和朝鲜人的教育事业,1985年,这一事业成了高?市教育委员会的直营事业,这以后,新来日的外国人,如中国人、巴西人和菲律宾人等不断增多。在2001年度,这一事业扩展为“ 高?市多文化共生.国际理解教育事业”。
这项外国儿童教育事业的主要内容是:在5所小学和3所中学中实行“ 地域儿童会”和“ 学校儿童会”活动,外国的孩子们在这里交流各自的母国文化,举行丰富多彩的带有异文化特色的文艺活动,并学习日语和日本文化。在中国残留孤儿集中居住的柱地区,还针对中国归国者家中的儿童、少年进行日语补习。
但在2001年11月6日,高?市教育委员会对组织这些活动的外国人市民团提出了一个提案,要求将实行“ 地域儿童会”和“学校儿童会”的8校中的指导员派遣事业、日语识字教室等一律废止,只保留“ 市民启发.交流事业”,从事这些事业的5名职员也只保留1名。
据诉状所说:2002年12月,高?市教育委员会又捏造了“ 教育事业”欺诈事件,并在2003年4月强行决定将所进行的事业逐渐缩小、废止,并在今后全面废止。
以前在这个事业实行之时,如果学校中发生对外国儿童的歧视事件等,都能在这一事业的框架中得以解决,而现在面对多发的外国儿童受歧视与欺侮的事件,已是无人问津,如在某校的小学二年级,日本学生对韩国学生说:“你是韩国人就应该说韩国语。”在某小学的五年级,复数的日本学生模仿着中国学生的身体特征,一起向这个中国学生说:“ 你不会说日语。”某小学六年级的日本学生对同班的中国学生说:“ 你是哪国人,中国人真讨厌。”这个班的班主任也有问题,他在上道德课时说:“ 外国人不想好好学日语”,“能说好日语的外国人不太多”。原告们指出:这次提诉命名为“高?少数族群教育权诉讼”,这是日本的外国人争取教育权的第一次诉讼,而其判决结果,必将对在日本受教育的全体外国儿童产生重大影响。据说参加这次控诉的原告中约有10名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