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厚生劳动省的调查,1980年未婚先孕的占12.6%,2004年占26.7%,大有增长趋势。
现在的结婚式,新娘怀著孩子的,父母、孩子3人同堂的,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办结婚仪式的会社考虑到孕妇的安全,设置了救护室,甚至于配备了3名常住护士,还有专门上门接新娘的,为了让孕妇新娘可以安心。新娘的婚纱也有了特大尺寸的,有的还备了特大内衣,准备得十分周到。听说了这些,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担心。
新娘的婚纱是雪白的,象徵著新娘的纯洁。过去在结婚之前是不允许有性行为的,为了保住女孩子的贞操。我和丈夫谈朋友3年,身在两地,放寒暑假我去他的单位,每次去都是住在他们单位女同事的宿舍,白天一起看看电影逛逛街,晚上各回各所,一直到结婚之后才敢名正言顺地住在一起。
现在的年轻人十分自由,婚前同居已很普遍,也不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因此未婚先孕的越来越多。一般女方怀孕了,就结婚了,结局还比较圆满。可有的女方怀孕了,男方不履行结婚手续,可苦了女方,也苦了孩子,单亲家庭养女方一人维持很不容易,而且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没有父爱,总是不够健全。
我认为未婚先孕并不应该指责,可双方都太年轻,又没有经济基础,要撑持一个家庭条件不成熟,最主要当事人自己非常辛苦。一个孩子生下来,父母要对他负责,要保护他,给他吃的穿的,给他受教育,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孩子是可爱的,可照顾孩子要付出许多心血,体力精力财力,缺一样都不行。还是先结婚,俩人共同努力,打下一点经济基础,再考虑孩子,这样对父母对孩子都带来方便,也顺理成章,何乐而不为呢。 □玉县 孙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