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 知
“两袖清风”这个成语最早出于元朝陈基的《次韵吴江道中》诗:“两袖清风身欲飘,杖藜随月步长桥。”后来常用来比喻为官清廉。这个比喻最早则出自明朝著名民族英雄和诗人于谦的一首诗,被记载于明朝都穆的《都公谭纂》中。
于谦24岁中进士,不久就担任监察御史。他作风廉洁,为人耿直。明宣宗很赏识他的才能,破格提升他为河南、山西巡抚。尽管身居高官,他过的生活仍非常俭朴,吃住都十分简单。
明宣宗去世以后,9岁的太子继位,史称明英宗。因皇帝年幼,宦官王振专权。他勾结内外官僚作威作福,大臣都称他为“翁父”。因而朝政腐败,贪污成风,贿赂横行。
当时外省官员进京朝见皇帝或办事,都要贿赂朝中权贵,否则寸步难行。于谦在担任巡抚从外地回京时,他的同僚劝他说:“你虽然不献金宝、攀求权贵,也应该带一些著名的土特产如线香、蘑菇、手帕等物,送点人情呀!”
于谦笑著举起两袖风趣地说:“带有清风!”回到家里,于谦就写了一首题为《入京》的七绝诗。他在诗中写道:
绢帕蘑菇与线香,
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
免得闾阎话短长。
这首诗的意思是说,绢帕、蘑菇、线香这些东西本是供百姓享用的,可是因为贪官污吏的搜刮,它们反而给人民带来了灾难。所以我什么也不带,只带两袖清风去朝见天子(古时,人们把随身的钱物放在袖中),以免引起百姓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