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记者 张石)东京高等检察院在
东京高等法院(池田修庭长)8日做出决定,决定把涉嫌挪用公款的中国辽宁省出资的贸易公司原社长袁同顺(40)引渡给中国当局。去年12月中国政府曾要求引渡袁同顺。东京高等法院池田修庭长8日认为:袁同顺的行为符合日本刑法上的业务上侵占罪名,因此基于逃跑犯罪人引渡法做出引渡决定。
袁同顺涉嫌在2003年与部下合谋,将公司的资金100万元(约1500万日元)转移到另外的公司,袁同顺从2004年开始住在日本。
根据中国政府的要求,东京高检今年3月拘捕了袁同顺,并根据犯人引渡法,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对该案的审查请求,东京高等法院原决定在
袁同顺在2004年以在日本检查身体入院治疗为由来日,从那时开始一直住在日本,其妻子为加入了日本国籍的华人。
袁同顺方面在
1990年,日本政府曾基于犯罪人引渡法将劫持飞机的犯人引渡给中国。对此决定,袁同顺辩护人说:希望袁同顺回到中国后人权不会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