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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高法院否认中国民间索赔权 西松建设劳工案三审败诉
日期: 07年05月1期

本报讯(记者 杨文凯)西松建设中国劳工强制连行案、中国山西慰安妇诉讼案等,在427日被日本最高法院冷漠驳回。在经历了一审、二审的漫长法庭斗争之后,中国民间战后索赔诉讼最终没能突破冰冷而僵硬的法律和政治壁障,在最高法院的终审席上被逐次驳回。迄今,持续12年的中国公民对日战争索赔案,尚无胜诉案例。中国五大民间团体和原告方发表声明,抗议日本最高法院的释法和判决结果,但民间战后索赔运动何去何从,令人关注。

427日上午10时半,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中川了滋裁判长对西松建设诉讼案做出三审判决。他宣布,由广岛高等法院认定中国劳工原告胜诉的二审判决结果无效,驳回被上诉方(中方)的所有控诉,控诉费用由被上诉方负担。最高法院判决书显示,“根据《中日联合声明》第五条,中国人的个人索赔权已经放弃,在法律层面上,原告没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日本最高法院虽然认定了中国劳工在战时的受害事实,但却避实就虚地围绕著国际条约和法理做文章,对中国公民是否拥有对日个人索赔权问题做出首次释法性判决。这一结果,将对包括慰安妇、毒气弹、细菌战等多起中国民间索赔案的最终判决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

427日下午,日本最高法院又对中国原慰安妇侯巧蓬、郭喜翠起诉日本政府案做出终审判决。最高法院同样以不承认中国人个人对日索赔权为由,驳回原告方请求。据来日参加终审的中国律师康健称,本次有关慰安妇的终审判决,最高法院在宣判前一周才通知中国原告方,受害者根本来不及赴日聆听结果,因为签证办不下来。在“西松建设”和“慰安妇”案遭到驳回当天,最高法院又以相同理由连续驳回刘连仁(已故)案、福冈中国劳工案和另外4名中国慰安妇案。最高法院事先没有提出通知,也没有当庭宣判,只给相关的日本律师团发了一个书面声明,就把这些案子了结了。康健认为,最高法庭在同一天里连续驳回5起诉讼,在时间和做法上都是事先精心策划的。

1972929日,中日实现关系正常化。中日双方当天发表《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日本政府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惟一合法政府的立场。其中第五条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虽然中国原外长钱其琛在1995年解释称,中国放弃对日本的国家赔偿,不意味著中国公民放弃对日本的个人索赔权,但日方一直以《中日联合声明》第五条作为法律依据,不断驳回中国公民的战后索赔诉讼,使得民间索赔运动举步维艰。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427日判决后表态说:“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是著眼于两国人民友好相处做出的政治决断。我们对日本最高法院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对这一条款任意进行解释,表示强烈反对。”

迄今,中国战争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案共有20多起,日本法院大多以“国家无答责”和“20年赔偿请求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中国原告的请求。最高法院对西松建设等案的最终释法和判决,基本上已关闭了中国原告在日本胜诉的法律大门,馀下的10馀件战后赔偿案的判决前景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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