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辉醉殴巴士司机馀波未了影帝梁家辉于2002年因醉酒驾驶于红□海底隧道口与一辆巴士发生碰撞并殴打巴士司机,梁虽然于裁判法院承认醉驾及普通袭击罪,被罚款1.2万元及停牌半年,但事件馀波未了。梁遭该名已被“炒鱿鱼”的司机索偿350万元,案件19日于高院开审。
据香港《明报》报道,司机出庭作供坚称当日被梁家辉狂殴腰部10拳,引致腰脊长期严重疼痛,终被公司辞退并失业至今,遂向“影帝”索偿以讨回公道。
48岁原诉人庄培坚19日于庭上忆述,
庄的代表律师指出,医生报告证明庄腰椎之间的组织突出,压了脊间神经线引致长期下腰背严重疼痛,亦有医生报告证明庄不再适合任职巴士司机。原诉人于2005年间将该证明呈交上级后,不久即被城巴辞退。
庄向梁家辉索偿350多万元,当中包括赔偿小学程度之原诉人,若工作至65岁可继续挣100多万元的薪金,以及因离开城巴而令4名家人损失超过25万元的交通津贴。
代表梁的大律师黄锦●却指出,梁家辉当年被刑事起诉时,庄的证供只包括遭梁袭击左脸一两次和背部一次,而庄19日却首次提出“被打10拳”的说法,与庄案发后的证供及目击证人的证供有矛盾。黄质疑庄夸大伤势以博取知名艺人巨额赔偿,庄随即激动反驳,指当时被当值警员误导他和刻意跳过其受伤细节,庄又表示,他于2003年3月分别多次向警察投诉课及警监会投诉,惟最终不了了之。
梁家辉20日在香港高院出庭作供,忆述事发时觉得该车长态度嚣张,司机还曾说:“现在不冤枉你还等几时!”梁家辉承认曾挥拳打该名车长的脸部一下,事后已感后悔,只是难以相信对方有如此严重创伤,无法接受他提出350多万元的赔偿金额。
梁家辉20日在庭上供称,
事后非常后悔
梁家辉形容当时很愤怒,向庄培坚左边脸挥拳一下,庄马上走开,他本想抓住庄的手,却被庄挣脱,此时另一名车长上前将他们分隔,该车长并对他说:“很小的小事嘛,干嘛打人!”
代表原告的律师盘问梁家辉时,指出他当晚曾经饮酒,对事件的记忆模糊,质疑他的证供不可靠。梁家辉解释,口供可能未记下全部“对白”,但事件的经过他仍有印象,只是没想到要留意细节,而事后他已非常后悔,并向警方招认殴打及醉驾,又觉做错了事要负责,但无法相信自己的袭击会令原告人严重身体受伤。
另外,梁家辉出庭作供前,其代表大律师黄锦●盘问原告人时,质疑原告人当时报警只称被梁家辉打,又指原告人在事后曾多次请假,大律师并庭上展示一份医院记录,指原告人曾要求医生延长其病假,原告人对此一一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