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的市长特别费案
马英九在庭前表示,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对法院公正有期待,他与支持民众和泛蓝立委握手后走进法院。马英九说,“我过去这20多年来从事公务,一向是奉公守法,我在过去这8年中,捐款超过6,800万元,远远超过以领据核销特别费1,530万元的4倍之多”。
当天的开庭属于程序庭,主要是对检方提出有关证据清单中供述、非供述证据是否具有证据力,由公诉检察官和辩护律师攻防。马英九在庭上提及,在他首度接受侦讯时,检方“有些问题的问法,事后觉得有诱导性”,不过,公诉检察官侯少卿认为,依刑事诉讼法162条规定,证人所述依实际经验为基础,当然有证据能力。
经过2个小时庭讯之后,审判长谕令检、辩双方就声请调查证据、补充理由书等部分,下次庭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