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申文)日本最高法院3月27日对提诉长达40年的光华寮诉讼案做出最终司法解释,裁决原告台湾当局不具有代表中国的法律地位和权限,从而自然失去了原告资格。
台湾方面的辩护人于4月3日在东京召开记者会,主张“最高法院并没有对光华寮的所有权做出具体判断,只是做了一种司法形式上的处理,光华寮诉讼并未得到真正解决”。辩护方表明,今后将以其他方式来申张台湾原告对光华寮拥有产权,这起诉讼还将继续下去。
另一方面,台湾外交部部长黄志芳于4月2日,向日本驻台机构日台交流协会台北事务所代表池田维表达了遗憾,并认为本次裁决结果可能受到中国总理温家宝即将访日的影响。
但池田代表称:光华寮诉讼裁决,是三权分立体制下的结果,日本政府不可能介入,希望台湾方面了解。由于光华寮诉讼被最高法院驳回京都地裁,台湾作为原告是否还会再次从头起诉,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