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辉)“中国现在讲和谐社会,我在中国时没感受到,在日本却深有感触!”家住兵库县的王先生感叹到。不久前,王先生在驱车购物途中,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双方保险公司协议定责后,肇事的日本老人却主动要求承担全部责任,这让王先生感到日本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拿到驾驶执照不久的王先生在上个月的一天开车和妻子到附近的超市购物,回家途中被从路旁冲出的小汽车相撞。王先生的车门被撞瘪,而对方汽车的车头也被撞得缩进半截。王先生和妻子虽受惊吓但没受伤。对方肇事者是一位日本老人,他下车后连忙道歉。通知警察后,双方也通知了各自的汽车保险公司。
交通规则规定,直行线是优先道路,非直行线汽车不能妨碍直行道上的汽车行进,王先生的车是在直行道上,因此,日本老人被认定要承担主要责任。按照日本的道路交通法的判定原则,事故发生后,双方都有一定责任。日本老人被判定承担八成责任,王先生被判承担两成责任。老人不同意保险公司的协商结果,一定坚持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经过再次协商,决定让老人承担九分责任,王先生承担一分责任,但老人依然过意不去。
得知老人态度如此坚决,汽车修理商表示,除了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以外,王先生自己应负担的2.5万日元汽车修理费免除,这样,王先生就没有损失。可日本老人心中依然不安,事后老人又汇给王先生3万日元。
这件事让王先生感慨万千,“中国现在在讲‘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但我在国内看到的却不是这样。就拿不可避免的交通事故来说,双方不大打出手就不错了,哪里还会主动担责。如果将来有一天在中国遇到交通事故后人们也会心平气和地协商,不再推诿责任,那么中国社会也就变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