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委任的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的报告建议设立全新的公共广播机构,有关香港电台的命运则由政府决定。
报告建议,新的机构名为香港公共广播公司,它是一个法定机构,经费主要来自公帑,有编辑和节目的自主权。新机构的四个主要功能是:1.巩固公民意识和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2促进共融社会和多元性;3.推动市民持续学习;4.激发创意,推动追求卓越的风气。报告还建议成立至少一个粤语、普通话和英语的免费公共电视频道;设法成立多个FM电台;发展多媒体频道。
报告建议新的公共广播机构以3至5年的开支作为预算周期,八成由政府拨款,其馀的接受捐款和有一些商品出售作为经费,但以不牟利为宗旨。
对此,《明报》社论说:“港台应该脱离公务员架构,以相对独立的身份营运,制作符合公众利益的节目,包括解释政府政策及批评政府施政的节目,像英国广播公司(BBC)那样……这是绝大多数香港市民心底的期望,也是公共广播服务检讨期间,清楚浮现的主流民意。”英文报章《南华早报》在社论中欢迎有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