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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动人口将可在定居地落户
日期: 07年03月2期

中国可能将允许部分流动人口在经常居住地落户。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武冬立透露,中国政府希望在2007年开始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引导流动人口在经常居住地融入当地社会。武冬力表示,目前所考虑的基本落户条件是要有合法的固定住所。

另外他指出,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它有突出贡献者应该优先准予落户。中国部分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此前已经自行推出了类似的地方政策。

上海、重庆和东莞等城市已经建立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拥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求职务工、司法援助、社会保险、住房贷款、购车挂牌、汽车驾照、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享受和市民一样的待遇。

此前,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发表报告批评说,中国的户籍制度导致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在城市成为二等公民。

而此前由《中国青年报》和新浪网进行的一次民意调查显示,超过90%的中国人认为有必要改革户籍制度。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56/3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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